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动员会在南京召开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江苏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9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南京召开,督察组组长李锦斌、副组长郭芳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省委书记信长星进行了进驻动员,省长许昆林主持会议。
李锦斌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用专章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4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赴沿江省(市)考察调研,明确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掌舵定向、引领前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李强总理、丁薛祥副总理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李锦斌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突出问题。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三磷”污染治理情况;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督察和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信长星表示,环境美,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擘画的“强富美高”宏伟蓝图的重要内涵,是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要方面。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开展督察,是对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全面指导、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的有力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切实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以督促治、标本兼治,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大力度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更实举措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更深层次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会上,郭芳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切实为基层减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江苏省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市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10月19日—11月1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5-51801042,专门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40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