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致力于繁荣发展连云港市文学艺术事业,为促进改革开放,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连云港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市性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县(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本会团体会员。市内大型企业(行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符合规定条件,在提出申请并经本会委员会和主席团批准后,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连云港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职责。其主要任务是:各种渠道和方式,学习、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广泛团结文艺界人士,为创作的繁荣和文艺事业的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密切与各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反映他们的建议和要求;通过信息和工作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各团体会员业务活动的开展;主办各团体会员需要并可以统筹安排的事宜,加强对团体会员业务上的指导。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会员有参加本会活动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自由。 连云港市文联组织各团体会员积极支持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创作,出优秀作品,开展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举办重大文艺活动,表彰优秀成果;培养新生力量和充实文艺队伍,出优秀人才,为繁荣我市的文艺事业作出贡献。 连云港市文联通过各团体会员加强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增进文学艺术家之间的友谊;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同国内、省内各市文联、文艺界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谊和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连云港市文联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维护世界和平,努力对世界文化的进步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