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切实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工作交流微信群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促进文联和文艺工作的目的。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微信群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对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工作微信群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工作微信群在提高工作效率、增进互相交流的正面作用,经研究决定,市文联成立微信群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文联各微信群的监管工作:

 长:王咏梅

副组长:李敬伟  俞文文

 员:王成章  孙国光  何连海  张晓晖  胡颖颖

   高兰军  闫玲玲  李卫东  崔月明    灏

汪清燕  张自军

二、规范微信群信息发布

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工作交流微信群是指文联与各文艺家协会的工作交流群,以及各文艺家协会内部的工作交流群。建立以上微信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工作、学术交流,发布工作信息以及业内动态和个人在艺术方面的作品、成绩和感悟等。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以下几点: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2、不信谣不传谣。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4、涉黄,涉毒,涉爆,恐怖等信息不发。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6、军事资料新闻不发。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8、未经核实的各种形式的募捐不发。9、各种小程序拉票之类的不发。10、商业(含各类招生)广告不发。11、其它国家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除此之外,群内要坚持正面交流,使用文明用语,如有不同的观点看法、或学术见解等争鸣问题,应个人私下沟通解决。严禁在微信群中拉帮结派、讽刺挖苦、引发激烈争执甚或吵闹等。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一次在群内给予教育警告,两次即做移除出群处理。对涉及极其敏感话题、执意发布不当消息者,即刻移除出群,由其所在协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促进思想转化。

三、加强微信群运行监管

工作微信群由文联办公室负责管理,原则上只允许文联工作人员以及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和县区文联负责人加入。其它文艺家协会工作交流微信群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群成员的教育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文艺家协会各指派一名信息监管员,配合文联进行群聊信息的监管工作,监管员名单如下:

解永红      李炜洲  朱宵骏  胡颖颖  曾庆雯

   王小丹      陈雪梅      吴志伟

 

 

连云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