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钢琴、古筝、声乐【美声、民族】)比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音协、各有关单位:
一、参赛对象
1.钢琴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2.古筝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古筝演奏者。
3.声乐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二、选拔方法
1.本次选拔赛均采用现场选拔的方式进行。
2.钢琴、古筝分别选拔出2名和3名选手进入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
3.美声和民族唱法各选拔出4名选手。选拔赛产生的美声、民族唱法第1名,经与金钟奖组委会沟通确认后,可获得直接进入复赛资格。第2至4名推荐参加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4.凡经我会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无正当理由不得弃赛。
三、报送名额
1.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可报送钢琴、古筝、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2名。
2.各设区市音协可报送钢琴、古筝、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1名。
3.江苏省音协古筝学会可报送古筝选手2名。
4.江苏省音协钢琴学会可报送钢琴选手1名。
5.凡2015年至2019年在江苏音乐奖器乐比赛、声乐比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选手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不需通过单位或各市音协报送,亦不占用各单位名额。
四、报送时间、方式
1.请各选送单位认真精选,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的
选手报名表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可在省音协
官网www.江苏音协.com下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不接收个人报名。
4.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
家协会。联系人:吴 芳 电话:025-83572077
五、选拔时间、地点
六、选拔曲目要求
(一)、钢琴曲目(15分钟以内,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2.自选1首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第、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3.自选1首曲目。
(二)、古筝曲目(无伴奏演奏)
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晓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三)、声乐曲目
1.美声组(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不可截选,前奏、间奏可简化,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外国作品;
(2)自选1首中国作品。
2.民族组(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演唱语言不限。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截选)
(1)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2)自选1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
3.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