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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钢琴、古筝、声乐【美声、民族】)比赛江苏选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音协、各有关单位: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21年举办钢琴、古筝、声乐【美声、民族】比赛。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选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钢琴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钢琴演奏者。

2.古筝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古筝演奏者。

3.声乐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或在江苏工作、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二、选拔方法

1.本次选拔赛均采用现场选拔的方式进行。

2.钢琴、古筝分别选拔出2名和3名选手进入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

3.美声和民族唱法各选拔出4名选手。选拔赛产生的美声、民族唱法第1名,经与金钟奖组委会沟通确认后,可获得直接进入复赛资格。第2至4名推荐参加金钟奖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现场选拔评选。

4.凡经我会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无正当理由不得弃赛。

 

三、报送名额

1.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可报送钢琴、古筝、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2名。

2.各设区市音协可报送钢琴、古筝、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选手各1名。

3.江苏省音协古筝学会可报送古筝选手2名。

4.江苏省音协钢琴学会可报送钢琴选手1名。

5.凡2015年至2019年在江苏音乐奖器乐比赛、声乐比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选手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不需通过单位或各市音协报送,亦不占用各单位名额。

 

四、报送时间、方式

1.请各选送单位认真精选,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的

选手报名表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可在省音协

官网www.江苏音协.com下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不接收个人报名。

4.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音乐

家协会。联系人:吴  芳   电话:025-83572077

 

五、选拔时间、地点

选拔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省音协官网及江苏音协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选拔曲目要求

(一)、钢琴曲目(15分钟以内,选手须按下列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

2.自选1首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第、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任意一个乐章;

3.自选1首曲目。

(二)、古筝曲目(无伴奏演奏)

从下列规定的曲目中任选1首:

《莲花谣》      王建民曲

《箜篌引》      庄 曜曲

《抒情幻想曲》  徐晓林曲

《晓雾》        王中山曲

《林泉》        叶小钢曲

(三)、声乐曲目

1.美声组(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不可截选,前奏、间奏可简化,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

(1)自选1首外国作品;

(2)自选1首中国作品。

2.民族组(选手自行确定曲目顺序进行比赛,演唱语言不限。共2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6分钟,其中任何一首曲目净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截选)

(1)自选1首中国作品,题材不限;

(2)自选1首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

3.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附件:

1.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江苏选拔赛钢琴选手登记表

2.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江苏选拔赛古筝选手登记表

3.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江苏选拔赛声乐[美声]选手登记表

4.第十三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江苏选拔赛声乐[民族]选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