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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由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国征集摄影作品,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用镜头讲述身边故事,记录脱贫攻坚,描绘美丽家乡,迎接建党百年。

2006年,在中宣部的支持下,中国文联、中国摄协启动“新农村建设纪实摄影工程”;2011年,作为“新农村建设纪实摄影工程”的延续和发展,又推出“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历届大展共收到投稿近20万件,其中1500多件优秀作品入展。作为我国首个聚焦“三农”发展的品牌展览活动,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记录了中国农村的改革,展示了“三农”发展成果,推动了积极健康的农村基层文化建设。

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将在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本届大展包括作品征集展、特邀展和巡展,还将走入乡村,组织更加贴近农民的放映会、讲习所等线下特色活动,传播影像文化,帮助农民作者提高摄影水平,带动更多农民朋友拿起相机。

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征稿启事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三农”领域,鼓励广大农民摄影朋友观察生活、关注现实,用镜头记录脱贫攻坚,描绘美丽家乡,定格幸福生活。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

主办方还将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联系带动基层摄影组织,宣传农民摄影大展,在乡村推广影像文化,并设立大展组织工作奖。


一、作者要求

凡具有农业户籍或从事农业相关行业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时须上传可证明的电子文件;或提供相关单位、组织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规定

征集作品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作品拍摄时间:2018年1月1日以后

三、入选作品

拟征集入展作品约1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其中,评委会从中推荐作品20件(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件。稿酬由主办方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主办方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每位投稿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

四、征稿细则

1.投稿者须实名注册,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作品征集接受单幅、组照作品(组照4~12幅)。内容可展现乡村振兴发展、脱贫攻坚成果、新型农村产业、农民生产生活、乡村自然景观、休闲旅游产业、电商平台建设等。

3.本届大展只征集纪实类影像。投稿作品应遵循专业要求,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对影调和色彩等的调整应适度。彩色可整体转变为黑白。如在拍摄和后期处理采取了特殊方法,请上传时说明。

4.作品须有真实、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背景等。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作品的真实性。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

7.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以供鉴定和展览。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调整入展作品数量,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9.主办方有权以出版、展览、放映、媒体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10.本次征集不收取费用,不退稿。

11.评选结束后,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作品,将予取消资格。

12.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1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若有未遵守者,或者身份不符合要求者,主办方将有权取消其入展资格。

14.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五、投稿须知

1.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点击“第十届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
2.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3~8M。
3.详情咨询可联系:010-65255014